关于省文物局机关迁址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各文博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办公楼搬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省文物局机关自2016年4月18日起搬迁至省行政中心2号楼四层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邮编:230091。迁址后办公电话变更如下:
局办公室 0551—63608421(传真)、63608163
局文物保护处 0551—63608592、63608160(传真)
局博物馆处 0551—63608419(传真)
特此通知。
安徽省文物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