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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省文物局作者:省文物局
发布时间:2015-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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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文物保〔2015〕126号
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文物局(处、所)省直文博单位:
近期,全省各地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已经发生洪涝灾害,文物防汛形势严峻。为预防和减少汛期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应对
各地文博单位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充分认识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常备不懈,扎实提高防汛减灾能力。
二、做好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各文博单位要尽快对本地区、本单位汛期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开展全面检查,对可能由强降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文物安全事故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考古发掘工地、文物建筑维修工地的安全情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三、增强防范能力,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文化文物管理部门、各文博单位要明确汛期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安全防范应急措施,落实和演练防汛抗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保证汛期值班和安全检查、巡查制度的落实。
对防汛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外开放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向当地政府报告,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暂停开放,坚决避免出现人员伤亡、文物损毁等重大安全事故。
四、及时上报情况
各地在发生极端灾害性气候时,如对文物安全造成威胁以及发生文物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部门,不得谎报、瞒报、迟报。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文物损毁、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安徽省文物局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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