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设计一体化壹级资质)的企业;
2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日,下同)具有独立承担完成博物馆的展陈设计制作与布展工程业绩两个或两个以上(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 万元),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博物馆出具的该项目的业绩证明原件;
3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博物馆展陈部分深化设计及施工,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单位仅可以承担公共空间装饰工程。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要求:
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且无在建工程。若有在建工程的,需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将之前的在建项目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否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2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博物馆布展工程施工业绩一个及以上(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担任该业绩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博物馆出具的该项目的业绩证明原件。
3、设计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
1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质证书(或具有高级室内设计师资格证书或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证书或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地市级(含)以上博物馆布展设计业绩一个及以上,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担任该业绩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博物馆出具的该项目的业绩证明原件。
4、投标人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