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博物馆2013年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博物馆2013年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4-03-06]
各市、县(市、区)文物局(处、所)、各博物馆: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2013年度博物馆检查、备案工作已开展,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博物馆2013年度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14〕1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年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检的博物馆,应于2014年3月10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度博物馆年检登记表》 3份(具体式样及填写说明见附件一、二,电子版请从国家文物局网站下载,下同);
2.本单位2013年度工作总结1份;
3.本单位2013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1份。
二、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于2014年3月25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年检材料的初审,并将年检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省局。
请各地仔细阅读国家文物局的《通知》内容,根据要求,做好此次博物馆年检、备案工作。
关于做好博物馆2013年度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3年度博物馆年检表
《2013年度博物馆年检表》填写说明
2013年博物馆年检备案表
2013年博物馆增减情况变动表
安徽省文物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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