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可移动文物的抢救、保护、研究、利用,丰富滁州市博物馆藏品体系,更好地展示、宣传本地区的历史文化、人文资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滁州市博物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滁州境内发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石器、玉器、陶瓷器、青铜器等)。
(二)反映滁州地区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等资料。
(三)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含滁州地区历代乡贤书画家代表作品)、陶瓷器、玉器、家具、古籍善本、碑帖等。
(四)反映滁州近现代革命斗争史的文物、实物及照片等资料。
(五)能够体现我国重要文化遗产成就的现当代工艺美术精品。
(六)与滁州市博物馆收藏体系相关的其他实物。
二、征集标准
(一)拟征集藏品应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时代价值。
(二)征集现当代工艺美术精品,应主要遴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精品力作,极具地域文化特色的并确需征集的,可放宽至省级高级工艺美术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作品。
(三)征集的古代和近现代文物、革命文物、古代文献等应具有合法来源证明。
三、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主要以接受捐赠方式进行。
(二)征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滁州市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管理办法》执行。
(三)捐赠藏品者,我馆将颁发相关证书。
(四)捐赠藏品资料信息要包括待征集藏品的名称、年代、尺寸、质地、来源,捐赠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并填写《拟捐赠藏品信息资料表》通过邮件方式提供。
(五)符合征集要求的拟征集藏品,我馆将通知捐赠人提供实物,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鉴定评估,办理捐赠手续。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征集,长期有效。
五、联系人、电话、地址
根据工作规范要求,原则上不接受无预约来访及其它方式转送相关捐赠资料和实物。
咨询电话:0550-2178210(工作日时间)
电子邮箱:761506128@qq.com
联系人:保管陈列部 周红艳
本公告由滁州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附件:《拟捐赠藏品信息资料表》
滁州市博物馆
2025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