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文化传播职能、盘活馆藏文物,进一步促进滁州特色的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打造更多具有品牌效益的文创产品。滁州市博物馆将扩大文物资源社会开放度,加大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开发投资、设计制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依托滁州市博物馆的文物藏品、专题展览、滁州历史等文化元素,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充分挖掘滁州市博物馆的文化内涵。为滁州市博物馆进行文创产品研发、销售、宣推、品牌授权等工作,向顾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征集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具备较强的设计生产能力且有意成为滁州市博物馆馆藏资源授权开发合作对象,总数不限。
二、应征人利用馆藏资源授权开发的产品开发目录
(一)围绕馆内一层的《襟江带淮名山秀水—滁州自然风物陈列》和二层的《风云江淮诗咏琅琊—滁州历史文化陈列》,进行产品设计开发。
(二)通过馆方提供的滁州市博物馆代表性馆藏文物元素,进行馆藏文物常规文创产品及节庆文创产品设计开发。滁州市博物馆是一座集自然展厅和历史展厅为一体的,以展示滁州历史、城市发展的综合性博物馆。自然风物陈列以展示滁州自然风貌为主,分别有岩溶地貌、古老的火山、丹霞胜境、湿地天堂、草场与牧区、走进森林、地下宝藏和古生物遗迹等七个部分。历史文化陈列分为源起淮水、涂中初兴、气越淮扬、开天首郡近世风云等五个版块。滁州市博物馆现有藏品2000余件(套),其中一级文物6件(套),二级文物15件(套),三级文物243件(套)。
三、应征人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二)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营销能力和经验;
(三)具有较好的资信记录;
(四)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环保及用工要求。
四、具备以下条件将优先考虑
(一)所生产的产品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且有员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二)具有为省级以上博物馆或奥运会、亚运会、世博会等大型体育赛事设计、生产文化产品的业绩经验。
五、应征文件的内容
应征人应向滁州市博物馆递交如下书面应征文件:
(一)应征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二)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
(三)应征人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备案章)或机构成立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类似的缴税证明;
(四)应征人还应如实填写应征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见附件3),在与上述应征文件一起书面形式递交的同时,还应按规定时间发送到联系方式中指定的电子邮箱;
(五)应征人需提交本企业主要从事行业领域的许可证书,具有代表性的产品5件,同时提供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视频或照片。
六、应征文件的编制要求和递交方式
(一)书面应征文件递交一份即可,但必须按规定由应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截止日期
此公告长期有效。我馆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汇总决定一次。首批汇总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5时前(以收到应征文件为准)。
(三)递交方式
应征文件可以快递或当面递交等方式递交给滁州市博物馆。
七、征集程序
(一)应征人根据本公告有关规定向滁州市博物馆递交意向应征文件。
(二)滁州市博物馆将根据应征人的综合实力情况,并结合本馆的实际工作需求,对符合要求的应征人进行考察选择,并与其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确定候选人。在与候选人就合同相关事项进行谈判的基础上,滁州市博物馆将最终确定特许合作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滁州市博物馆宣教部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西南角,龙蟠大道99号
电话:0550-2178212
九、权利保留
(一)征集活动的更改、取消
1.滁州市博物馆有权对本《征集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修订或补充的内容将作为本《征集公告》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滁州市博物馆有权推迟或变更此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3.滁州市博物馆有权在确定合作公司之前的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应征文件,以及宣布征集活动更改或取消,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征集文件
1.应征人的应征文件一旦提交,原则上不得进行修改。但滁州市博物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应征人对有关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或补充。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及相关信息资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滁州市博物馆对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事宜拥有最终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