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文物所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为了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并强化滁州市文物所党员干部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意识,2016年7月25日上午,滁州市文物所党支部组织机关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滁州市文物所党支部书记张辉同志向全体党员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结合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重点对党的问责工作坚持的原则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
党支部书记张辉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党中央颁布的又一项制度安排,内容简明扼要、执纪目标明确、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学习会上他强调:要把《条例》作为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