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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督查云南巍山拱辰楼火灾事故
来源:国家文物局作者:国家文物局
发布时间:2015-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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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3日凌晨,云南省巍山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拱辰楼发生火灾。1月4日,国家文物局会同云南省文物局组成督查组赶赴巍山县,察看了火灾现场,调取了相关资料,向大理州、巍山县领导和部门反馈了督查意见。1月7日,国家文物局向新闻媒体通报了相关情况。

火灾直接原因为电气线路一次短路

经调查,拱辰楼建筑城台上的木构建筑基本烧毁,受损面积为765.62平方米。现火灾事故原因已查明。排除雷击、人为纵火、生活用火不慎,以及基座上部射灯和建筑檐口灯带电气线路故障等起火原因,根据现场熔痕鉴定,火灾起火点为拱辰楼东南角夹层上方,直接原因为电气线路一次短路所致。

目前,电气火灾成为文物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据国家文物局统计,电气火灾事故已占文物建筑火灾事故40%。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使用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要求明确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关于拱辰楼的保护管理情况,据了解,2010年初,巍山县文体广电局组织巍山县南诏古乐团在拱辰楼开展洞经古乐演奏,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随后未经审批,县文体广电局擅自将拱辰楼交由南诏古乐团使用。拱辰楼的日常管理由南诏古乐团负责,巍山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在移交前,巍山县文管所明确提出不同意将拱辰楼移交南诏古乐团管理使用,并指出移交后应由古乐团负责拱辰楼的消防、安防和保护维修责任。

国家文物局督查意见要求,迅速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准确事故定性;科学评估和客观统计火灾损失;根据火灾事故原因、定性和实际损失,明确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督查组指出,拱辰楼使用单位南诏古乐团应负有主要责任,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也是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应核查擅自将拱辰楼交由南诏古乐团使用的问题。

目前,已由大理州公安、纪检监察、检察院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组织事故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督查力度

  2014年云南独克宗火灾发生后,公安部、国家文物局为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启动了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和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编制试点,组织专业机构编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办法》《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设计导则》《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等。在新闻通气会上,国家文物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督查力度。

一、针对文物保护不到位、利用方式不合理,擅自改变管理体制改变文物用途,致使文物安全隐患突出等情况,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纠正管理体制,依法整改,严肃处理。对于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发现严重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不得开放。

二、火灾对于文物建筑是最致命的伤害。针对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频发,国家文物局将积极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加快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技术研究与试点工作,启动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并继续加大国保单位电气火灾防控项目支持力度。

三、继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今后,以文物消防安全为检查重点,国家文物局将会经常性开展文物安全暗查暗访,发现问题、查找隐患,会同公安消防部门,适时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将加快推进文物消防安全相关技术与管理的标准规范建设,加强文物消防安全专用技术和装备研究试点,继续增加以国保单位为主的古城镇、古村寨和古建筑群的消防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力争在3至5年内基本排除消防隐患,督促各地全面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文物安全。

五、今后,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时,国家文物局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同时将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明确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报送相关处理结果。(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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